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庞娟庞娟律师

         庞娟律师长期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的学习与研究,结合家事案件的特殊性,庞娟律师用女性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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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无效的情形
发布时间:2012.05.07  来源: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浏览次数:

婚姻法规定了婚姻无效制度。

《婚姻法》第十条规定:

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无效:

(一)、重婚的;

(二)、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;

(三)、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,婚后尚未治愈的;

(四)、未到法定婚龄的。

婚姻无效的,因为婚姻关系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也都无效。不过即使婚姻无效,无效婚姻期间所生的子女也认为是婚生子女,主要是为了保护子女的利益。